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今年4月1日起实施,预计一年内完成。
关键点4
哪些房屋 可办“红本”?
私宅仅限一户一栋480平方米
在部分媒体的报道中,包括多家权威媒体在内都将深圳历史违建中的可转商品房范围,扩大到原村民的二三栋违建。事实上,可办理商品房性质“红本”,满足日后买卖条件的历史违建范围非常有限,如私宅部分,则权限一户一栋480平方米。
媒体的报道大多混淆了“非商品性质产权”和“商品性质产权”,即绿本和红本的区别。前者仅可自用,不得抵押、转让。后者可自由转让。
据介绍,转为商品性质的前提是已获确认,并办理了初始产权登记,即获得了“绿本”,在此基础上,有三类建筑可申请转为商品性质。
一是,原村民“一户一栋”中的480平方米住宅以内部分,补缴10%公告基准地价。
二是,原村集体所建的商业、办公、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按市政府有关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有关规定缴纳地价。
三是,非原村集体(包括原村民在内)所建的商业、办公、生产经营性违建,按市场评估价补足地价。
这是给“小产权房” 转正吗?
完全是两码事
在多家媒体报道中,还将深圳的历史违建处理视同为“为小产权房转正”,事实上,深圳市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与“小产权房转正”有天壤之别。
据了解,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被违法买卖的住房。其中包含两个要件,即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和相关建筑存在非法买卖行为。
据了解,深圳市的土地经1999年和2004年两次大范围土地城市化改革后,已全部变成国有土地。
此外,此次要确认的主要对象中,住宅类违建主要是原村民所建,相关建筑的建设当事人即为申请处理的当事人,建设目的主要是出租和自用,且住宅中能转为商品性质的仅有一户一栋480平方米,完全无意保障原来那些已非法买卖的违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