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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适房可变商品房 经适房运行模式惹争议

房产新闻 > 深圳新闻 > 正文   2014-09-11 07:11: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曾卫   
深圳市经适房上市暂行办法从昨天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备受关注的经济适用房上市问题做出了清晰的规定。按照新规,最具争议的增值收益缴纳比例拟定为50%。

  深圳市经适房上市暂行办法从昨天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备受关注的经济适用房上市问题做出了清晰的规定。按照新规,最具争议的增值收益缴纳比例拟定为50%。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规定通过,那么只要缴纳一半的收益,满足一定期限的经适房就可以变成商品房。

  经适房变身商品房并不是新鲜事,而深圳拟定的50%的上市增值收益比例也并不高。记者对比了此前已经发布类似规定的其他城市,最高的厦门对缴纳收益比例的规定是90%,与深圳同省的广州为80%,房价高企的首都北京是70%,比例划定最接近深圳的是杭州为55%。不过,在一些深圳市民看来,无论缴纳收益多少,允许经适房上市交易本身就不公平:

  市民1:不能说五年之后就可以卖,那很多人就冲着这个差价就去申请经适房,这样的话对于那些申请不到经适房的人就不太公平。

  市民2:其实经济适用房主要是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说句实话,按照我的观点,根本就不应该卖,只租的话就不存在暴利的问题。

  经适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实际上,长期以来,不仅仅是在深圳,在全国范围内来说,经济适用房到底应不应该被允许上市交易,又当如何界定上市交易条件,都是广受社会各界争议的话题。而这些争议,都源自经适房模式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渐背离了制度设计者的初衷。

  1997年前后是我国房改的关键时期,当时的商品房价格和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差距甚大。于是经济适用房在1998年适时推出,随后的7年间全国各地的经济适用房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

  但是,到了第八个年头质疑声扑面而来,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闲置“豪宅”,老大爷大半夜排队都买不到经济适用房,小区里却停着奔驰、宝马的现象屡见不鲜。到了近几年够资格的买不起,买得起的没资格的尴尬局面更突出。丑闻与民怨,令经适房和限价房成为政府“头痛”的问题。2009年,面对媒体追问,时任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甚至想给经适房改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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