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政策]
将放宽申请人缴存满12个月的认定条件
《若干措施》中提出,新的贷款办法将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缴存满12个月的认定条件,并倾斜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和长时间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还将同步建设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的智能化水平,优化审批效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对此,姚丽军说:“目前还未知公积金新政的具体细则,但从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缴存满12个月的认定条件来看,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惠及面会有一定的扩大。去年初东莞出台紧缩公积金贷款政策,给了购房者非常多的限制条件。公积金政策应该普惠到更多人,比如放开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等的限制。”
[积分制入学、入户政策]
无面积要求,凡有房产即可获积分
旧政策:按现行积分制入学、积分制入户政策,申请东莞积分制入学、入户的申请人,如申请居所方面的积分,其家庭必须在东莞市拥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方视为符合积分条件。
新政策:新出台的《若干措施》提出,积分制入学、入户不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限制,均可获得积分值。也就是说,2015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入户,申请人只要在东莞市内拥有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均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
房屋契税将纳入“在莞纳税”积分内容
旧政策:目前,积分制入学、入户“在莞纳税”项目是没有将“房屋契税”纳入积分范畴,即使申请人家庭购买了房屋,缴纳了房屋契税,也没能进行相应的积分。
新政策:将房屋契税纳入“在莞纳税”积分内容。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表示,到2015年,将把“房屋契税”纳入“在莞纳税”范围内,申请人家庭只要在东莞购买了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非住宅类房产不算),均可获得相应积分。具体计算标准和要求另行公布。
统筹:南都记者 严铧 采写:南都记者 严铧 陈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