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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产新政:取消一手房价格备案制度

房产新闻 > 珠三角新闻 > 正文   2014-08-11 10:42:38   来源: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昨天东莞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制、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减少建设单位修改方案次数……

  业内人士:将刺激房产市场,增强信心

  业内人士认为,该新政至少是“促市”政策,有利于刺激房产市场和增强信心。瑞峰置业副总经理姚丽军认为,东莞一直以来对楼市的干预不是太多,也没有限购的严厉措施,几乎都是执行国家和省内调控政策,地方很少有单独的调控。“但实际上东莞受到大市低迷的影响也比较大,除了宏观经济的影响,今年来房地产成交下跌的幅度比较大。”姚丽军说,“在这种环境下,‘促市’政策出台,增加市场化的措施,对市场的刺激和增强信心是有好处的”。

  金地集团东莞公司副总经理陈君斌认为,东莞此次出台“促市”政策,是让市场经济回归到市场调节和配置上来,让市场自行决定供需,不是用行政性手段来控制市场,这是积极的政策和措施,这会让目前市场的悲观情绪和预期回归到“不悲观”的层面,增强市场信心与促使楼市健康发展。这一方向与过去增投资促增长的意义完全不同,更体现长效性与合理性。

  [政策细读]

  实施了3年的备案制为什么要取消?


  2011年,东莞开始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前,须到市物价局履行价格备案手续,并实行“一房一价”。而且,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既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当实际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或比备案价下浮超过15%时,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锁定交易,无法进行网上签约程序。这曾被视为政府方面严控楼市价格虚高的手段之一。然而,在新出台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

  东莞市发改局:“市场供需关系变化,政策已不适应发展需要”

  对此,东莞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要取消房价备案制度,主要是考虑目前东莞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对平稳,价格行为较规范,可通过明码标价等监管措施,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随着各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督措施的落实,东莞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等发生了新的变化,现行房价备案制度设置成交价格上下幅度以及调整周期的规定已不适应现阶段的市场发展需要。

  该负责人说,取消房价备案制度,同样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开发企业能灵活、迅速采取各种营销方式应对市场变化;开发企业和消费者也可以不受下浮幅度的限制,根据市场状况约定销售价格。

  该局方面强调,取消房价备案制度后,物价等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通过媒体、网络信息等方式发布的价格信息应与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价格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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