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 焦点 | 社会 | 专题 | 视频 | 论坛 | 舆情 | 微调查 | 娱乐 | 时尚 | 旅游 | 星座 | 文化 | 美食 | 家庭 | 科技 | 笑吧 | 金融 | 汽车 | 健康| 教育 | 彩票 | 会女郎 | 活动

在深有稳定就业或住所即可申领居住证

房产新闻 > 深圳新闻 > 正文   2014-12-05 07:50: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殿学 商西   
相对于现在各地标准不一的申领条件,意见稿规定,只要在设区的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
  昨天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对于现在各地标准不一的申领条件,意见稿规定,只要在设区的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明确申领条件,设区的市居住半年即可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作为户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已经形成社会共识。居住证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领的条件,二是申领后享受的权利。

  现在各地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一,但一般设置了缴税或者社保的年限。比如在北京市,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申请,个人不能申请,而且必须有缴纳个税的证明;在浙江必须持有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缴纳社保费3年以上。在申领后享受的权利上,一般还达不到常住居民的水平。

  多年来,一直有呼吁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今年7月份,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是否可以增加限制条件。

  昨日,户籍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对南都记者说,各地还是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还是有可能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对申领的条件作出一些规定。

最新新闻

深房视觉

优惠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