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位需提交哪些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人需交验的证明材料有A、户籍证明材料(包括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B、住址证明材料,C、学位申请表。
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且计划生育状况网上审核合格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有A、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原籍户口本、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深圳市居住证),B、住址证明材料,C、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D、就学联系函,E、学位申请表。
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股东证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
就学联系函:暂住人员子女需提交的“就学联系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销教办的,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
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新变化:计生证明电子化
今年的学位申请政策与去年最大的变化在于,自2015年起,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长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而是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学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按照“1+5”文件要求进行数据核验。
在学位申请前,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以便顺利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计划生育信息核验。“计生证明”的电子化,避免了造假的现象,也让服务更快捷。
网上申请时间:4月2日-15日
提交申请材料:4月25日-27日
公布新生名单:6月26日
温馨提醒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4月28日-5月4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6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6月26日,将公布新生名单,新生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③罗湖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电话:2566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