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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将店铺分租三人 骗走近13万元

房产新闻 > 深圳新闻 > 正文   2015-08-13 07:05:12   来源:深圳晚报      
刚刚租完店铺才6天,“二手房东”竟然拿着自己的房租和押金“消失”了。8月11日,罗湖区东门3位租户疑遭此骗局,涉及租金押金共损失近13万元。

  据当事人张小姐介绍,前些天,她看到罗湖区东门立新路一家店铺门口贴着一则分租广告,自己刚好想经营一家小吃店,便与家人商量租下这间店铺。8月5日,张小姐的妈妈出面与“房东”翟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两押一付,共给了翟先生7.3万元。不料,刚经营小店才几天,张小姐得知翟先生竟然“消失”了,电话也打不通。

  随后,张小姐找到店铺业主周女士,周女士拿出她与翟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称,翟先生作为“二手房东”无权擅自出租店铺,他将租来的店铺擅自分租他人属于违约行为。因翟先生没有如约交付租金,周女士要求张小姐和另外两位租房者交租,否则将收回店铺。

  刚开业没几天就疑遭骗局,这让张小姐非常郁闷。她告诉记者,虽然知道翟先生是二手房东,但签合同时,她妈妈并未要求看翟先生与业主签的合同。

  店铺业主周女士告诉记者,被骗的共有三位租户,他们共给了翟先生12.5万元。8月6日她得知翟先生将店铺全部分租出去后,就立马找到他,要求他将租户的押金交给自己,以免出现纠纷。翟先生答应了第二天办理,但此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二手房东转租商铺时,应当取得大房东的同意。若未经大房东同意,擅自转租的,其转租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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