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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山道1号被指“一房两卖” 房价暴涨“坑”了买家?

房产新闻 > 深圳新闻 > 正文   2015-08-12 07:47:4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位于红岭北路的半山道1号,被指将同一套房产先后售予不同购房者。半山道1号被指“一房两卖”,开发商反指这名台湾买家违约在先,双方将诉诸法律。

  深圳房价上涨速度之快,已经不仅仅体现在纸上的成交数据。除了上半年屡屡出现的业主“反价”案例之外,8月10日,南都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位于红岭北路的半山道1号,涉嫌将同一套房产先后售予不同购房者,而这次被“坑”的,还是一名台湾同胞。遭质疑的开发商相关营销负责人则指是买家违约在先,没有履行认购书里关于“重新申请按揭”的义务。

  买家:两年前买的“双拼”,上月才签合同

  “每一步都按照认购书约定去履行,现在室内设计师还在等着开工呢。”本来已经成为“准深圳业主”的朱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据朱先生介绍,2013年10月,准备在深圳置业的他开始看房,最后在红岭北路的半山道1号选中一套132平方米的“双拼”产品。该项目由太阳世纪集团旗下的紫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尽管地属龙岗,但距离福田仅5分钟车程,加之背靠银湖凤仪山的环境,吸引了不少注重生态的购房者关注。

  由于深圳房产限购政策,朱先生一家在与该项目营销人员商讨下,决定花费约380万元的总价(单价3.5万元/平方米),以自己及父亲二人的名义按揭购买该套房产。2013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补充协议,随后朱先生便依约向开发商支付5万元购房定金和78.981万元的购房首期款,并准备向开发商的合作银行南洋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在申请时朱先生得知,开发商与南洋银行终止了合作关系,需要等待其约谈新的银行后方可继续申请。

  于是,这一程序一直拖延到2014年底,项目营销人员通知朱先生说,可以向新的合作银行东亚银行申请贷款。在完成相关手续后,2015年6月底,东亚银行通知朱先生,贷款审批已通过,并于7月2日签订了贷款合同。

  7月2日当天,朱先生一家终于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在合同签订完后,营销人员以合同需要送交总公司并递交给银行为由,收回了此次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原件,“连复印件也没有留给我一份。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他们告诉我说,只需要等待办理房产证。”朱先生这样表示。

  反转:贷款终于发放,房产已转让他人

  7月13日,将房产推销给朱先生的售楼员王晓伟联系朱先生称,尚未收到贷款银行的《批核通知书》,朱先生立即联系东亚银行。一位姓成的经理明确告知他,《批核通知书》早已交付,贷款银行与开发商的交接都是按照合作约定正常进行,“这是不需要购房者操心的事。”

  朱先生将情况转告知王晓伟,得到了王晓伟“应该是公司合同部门交接出现问题”的反馈。第二天,王晓伟再次联系朱先生表示,公司领导要把这套房产卖给他人,但销售部门会尽量与公司领导协商,希望身在台湾的朱先生尽快回来处理。这一消息令朱先生惊讶不已,并在7月16日获悉房产已转让给他人。

  7月23日,朱先生只得无奈地带着几个月大的婴儿再次从台湾赶回深圳,确认了房产另售他人的情况。王晓伟建议他,申请公司退款,不然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朱先生要求开发商返还之前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遭其拒绝。

  当朱先生7月27日再次来到该项目售楼处进行沟通时,一位自称是售楼主管的赵经理接待了他们一行。“因为银行迟迟没有放款,公司就把房子放出来卖了,事实上是一房两卖了。本来你们付了钱签了合同,我们应该把房子交给你们,但现在已经做不到(把这套房产的产权过户给你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对你们比较有利的办法只能是请律师了。”在朱先生提供的一段录音中,这位赵经理这样表示。

  随后朱先生多次要求与开发商相关领导协商,对方都避而不见。8月11日,南都记者与朱先生一同前往半山道1号,营销中心“如临大敌”,拒绝朱先生和记者的车辆入内,同时将售楼处大门紧锁,数十名保安在项目各个角落进行监控。过程中,始终未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出面与朱先生进行沟通。

  南都记者 谢秀鎏 实习生 张栋

  进展

  买家或亏百余万 向法院提请立案

  根据家家顺房产网的挂牌价显示,该项目类似房源的单价为4.4万元/平方米,较当时已上涨0.9万元/平方米。朱先生目前已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请立案,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

  说法

  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

  涉事房子目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对此事回应称,除朱先生外,该局未收到该项目其他业主投诉,“经查产权信息,截至目前,紫瑞花园9栋B座1406号房目前登记在‘深圳市紫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不存在其他权利人。”另外,龙岗管理局还表示,《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对于“一房两卖”现象已明令禁止,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停销售,按违法行为涉及商品房数量每套处10万元罚款。”

  南都记者查询市规划和国土委网站的房产备案情况发现,朱先生购房合同涉及的龙岗区布吉街道紫瑞家园(半山道1号)9栋B座1401、1406号房已处于“初始登记”状态。根据市规划和国土委对“初始登记”的解释,指房屋已进入初始登记的状态。也就是已有签订的买卖合同在产权登记部门登记,但尚未完成备案。

  太阳世纪营销相关负责人:

  买家未履行认购书里约定的义务

  同日,南都记者致电太阳世纪营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事是朱先生违约在先,2013年购房到今年都没有获得贷款审批,我们建议他改成一次性付款也没有被采纳。他没有履行认购书里关于‘重新申请按揭’的义务。”该位负责人表示,朱先生由于身在台湾,在深圳的居所也不固定,无法顺利联系,寄发催办函也没有音讯,因此在公司清理遗留问题时就决定将合同视为无效,房产重新出售,“我们没有跟他签订买卖合同,那‘一房二卖’的说法就站不住脚。我们会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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