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深圳一家租赁公司利用阴阳合同偷税29万余元被依法立案查处,该公司被税务机关追缴税费29 19万元、加收滞纳金14 75万元、罚款14 59万元,滞补罚三项合计58 53万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深圳一家租赁公司利用阴阳合同偷税29万余元被依法立案查处,该公司被税务机关追缴税费29.19万元、加收滞纳金14.75万元、罚款14.59万元,滞补罚三项合计58.53万元。
据悉,该公司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工商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是从事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的批发,实际上从成立次月开始便购买房产,并将购买的房产出租,除了租金收入之外再无其他收入。
稽查人员查阅了该公司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的全部账册资料,发现该公司购买房产的同时,在往来科目“其他应付款”中,总共向同一账户转账942万元。这笔往来款项十分可疑,而该公司购买的房产价款入账金额是267.23万元,该笔款项却没有转账记录。由于稽查人员的坚持,最终该公司提供了实际购房合同,房产证登记价虽为267.23万元,实际成交价却是942万元。该公司利用阴阳合同少缴税费29.19万元,至此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