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申请人资格为南山辖区注册的小微型以上企业、区属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的非在编人员(含民办机构)人才。年龄上要求新引进正高级职称人才未满46周岁、新引进副高级职称人才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人才年龄以2014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还要求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公寓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公示期间若有市民发现问题,可以向南山区住建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核实,该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区住建局表示,若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会取消其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