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发展,城市更新流程之复杂严重影响发展。对此,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全面梳理城市更新流程,简化环节,办理时限从955个工作日优化为586个工作日,精简369个工作日,优化率为39%。
主官有话说
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政企共建
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副主任郭邵红
随着城市更新的发展,龙岗区加快完善城市更新政策等,并出台一系列城市更新指导性文件,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形成龙岗城市更新“1+N”政策体系。
“龙岗正释放政策红利,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郭邵红介绍,为解决城市更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推进难度大、速度慢的问题,出台《龙岗区城市更新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开发单位的搬迁补偿安置行为,制定《龙岗区城市更新房屋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指导意见》,指导城市更新企业房屋搬迁补偿安置。
他说,针对当前社区参与城市更新不规范、不统一、不明确的程序和步骤,已经制定了《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暂行规定》,规范社区集体资产处置,确保社区加快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而《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保留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暂行规定》的出台,对加快推进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保留区域综合整治,解决城市更新单元保留区域综合整治项目报建审批无章可循的难题,起了很大作用。
城市更新,还应该保障公共设施的完善。对于这个问题,郭邵红表示,龙岗创新开发模式,走在了全市前头。目前专门出台《龙岗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暂行规定》,全市率先推出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由政府与开发企业共建模式,激发社会投资积极性,拉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截至目前,累计32家开发企业投资建设89个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包括11所学校、3个公园、75条道路,投资总额近19.8亿元,吸引社会投资11.88亿元,政府只需投入7.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