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 焦点 | 社会 | 专题 | 视频 | 论坛 | 舆情 | 微调查 | 娱乐 | 时尚 | 旅游 | 星座 | 文化 | 美食 | 家庭 | 科技 | 笑吧 | 金融 | 汽车 | 健康| 教育 | 彩票 | 会女郎 | 活动

不动产登记征求意见昨公布 利害关系人可查房产

房产新闻 > 政策动态 > 正文   2014-08-16 10:45:59   来源:南方新闻网-南方都市报      
不动产登记被赋予法律效力,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抵押权等均被纳入到登记范围内,登记部门也由此前的多方“割据”变成了统一部门。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历程

  2007年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写入《物权法》,但未规定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办法。

  2013年3月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办随后下发任务分工通知,要求20 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2014年2月24日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九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4年3月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于6月“提出”《不动产登记条例》。数天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确保6月上报国务院,年内出台实施。

  2014年4月

  国土部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该制度进行顶层设计。

  2014年5月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国土部明确,该局将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2014年7月3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4年8月15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最新新闻

深房视觉

优惠打折